守護聖火的處女除了生病之外,一般不能離開她們所居住的羅馬公會所東南女灶神廟。每天每名處女至少值勤8小時,主要負責保持神廟內聖火不熄滅。她們還有諸如到聖泉去取水,為公眾祈福以及烹製祭禮儀式上用的祭品等其他職責。守護聖火的處女在慶祝農作物收成的節日上有更多的宗教任務,而更不可思議的是,她們必須參加生育祭禮。由於這些處女被整個羅馬人的社會公認聖潔無垢,因而她們還受命保管條約﹑遺囑﹑珍寶和其他重要文件等。或許這種服務是她們自願提供的,委以如此重任也常看做是對她們的敬意。
守護聖火的處女享有的特權與榮譽是其他羅馬婦女所沒有的。但是守護聖火的處女也有嚴格的紀律約束,一旦犯錯就要受可怕的處罰。如果她們玩忽職守,會受到祭司長的嚴懲,以鞭笞來懲罰任由聖火熄滅的守護聖火的處女,對不貞的則處以活埋。後一項表明了羅馬人認為守護聖火的處女一定要純潔。
被活埋的守護聖火的處女在長達1000年的歷史中不到20人,這其中部分原因可能是嚴厲的懲罰,起到了相當大的威懾作用。當然那20個遭活埋的女性中,也許有些是被寃枉的,起因是羅馬人認為受人尊敬的處女如果行為不端,可能會引起軍事失利及其他災難。
資料來源
馬妍 主編 (2004) 人類神秘現象 中國書籍出版社